11月18日,国新办召开政策例行通气会,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《“十三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。此前,11月16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,审议通过了《规划》。会议指出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,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。但目前,《规划》尚未对外公开。
赵英民介绍,《规划》突出了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、生态保护、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,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,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、流域、城市和控制单元,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。
赵英民透露,《规划》提出了12项约束性指标,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、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、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、森林覆盖率、森林蓄积量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,以及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。
“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,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。在约束性指标中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‘土十条’里的要求,其余10项是‘十三五’规划纲要的要求。”赵英民解释。